法庭之友——字面意为「法院的朋友」——是指非政府组织、大学或专家等第三方,向法院提交意见书以阐明某一法律、事实或公共利益问题。欧洲人权法院、美洲人权法院以及许多国家法院均予以承认,这一做法使司法辩论超越了当事人本身。